2015年陕西省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点击数:【12603】 编辑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6-10-18】
2015年陕西省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统计局
第一部分 “十二五”建筑业发展回顾
一、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4万亿元,实现增加值累计达7196.53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年均9%以上;年均上缴利税占地方财政收入16%左右,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06万人,其中农民工占80%左右,为全省经济保持快速发展、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城乡统筹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策扶持服务成效显著。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全省建筑业会议的同时,省住建厅下发了电子招投标、推行银行保函、建筑强县考评等14项配套政策文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5项,保留15项,取消下放比例达50%。成立了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受理、审批、公示的“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先后接待服务对象24万人次,办事行政审批事项26.58万件,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企业资质水平快速提升。实行“一企一策”帮扶措施,指导优势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全省新增一级资质企业218家,特级资质企业由2012年的5家增至9家,特级资质项数由6项增至11项,特级企业总数位列全国第12位、西部第2位。
四、人才队伍逐步优化壮大。全省新增各类注册执业人员5.26万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7826人,二级注册建造师42280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23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311人,28人被授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CIOB),4名建筑行业人才入选工程院院士,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保障。
五、绿色节能水平明显增强。全省累计安排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等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绿色建筑面积达2854.82万平方米,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957万平方米,230个项目取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咸沣西新城、榆林市空港新城被住建部列为生态试点示范城市,我省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数量排名全国第七。
六、工程质量品牌效应凸显。全省共荣获“鲁班奖”30项,连续五年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获得国优工程38项、国家级工法32项、省级工法422项,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211个,授予省“长安杯”奖227项,“陕西建筑品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
七、“走出去”发展步伐加快。注重总部经济和“走出去”发展两轮驱动,支持中建七局四公司等优势企业在陕落户的同时,主动与河北、四川等省市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会同省商务厅积极为优势企业申办对外承包项目资格,举办涉外法律政策宣讲解读,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组织陕西建工集团等优势企业赴中亚学习考察,我省建筑企业出省承包工程范围辐射30多个省、市(区、县)和亚洲、非洲等地区,建筑业外向度达32%。
八、市场动态监管不断强化。以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资质动态考核为抓手,通过网上资质核查和随机动态考核,对139家企业资质进行了通报和清理注销,责令23家企业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市场”与“现场”有机联动,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第二部分
2015年全省建筑业发展概况
一、2015年建筑业发展情况
(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作用突出
1.建筑业总产值再创新高。2015年,我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4700亿大关,达到4752.61亿元,相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连续5年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2.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GDP增速。2015年,我省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787.18亿元,同比增长8.6%,较全国建筑业增加值增速6.8%高出1.8个百分点,占全省GDP比重9.8%,高于全省GDP增速1.8个百分点。
3.建筑业是吸纳社会就业的大户。2015年,我省建筑业吸纳农民工人数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22.6%,仅次于制造业23.2%,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4.企业上缴利税总额小幅增长。全省建筑企业营业收入4754.64亿元,上缴税金159.24亿元;产值利润率为2.7%,利润总额为129.37亿元,利税总额达288.61亿元,同比增长1.2%,占地方财政收入14%。
(二)建筑产业处于分散竞争
1.产业集中度相对分散。以独立法人为基准,2015年全省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企业仅有1家,50—100亿元的企业19家,20—50亿元的企业37家;前10强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00.16亿元,产业集中度指数(CR10)为16.8%,小于20%属于分散竞争型。
2.产业结构分布不合理。从我省执行住建部建筑业企业月度快速调查报表的362家特、一级资质建筑企业来看,承揽工程业务范围涉及10个专业类别,其中房屋建筑、公路、铁路领域产值占比较大,分别为48%、23%和12%,水利水电、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化工石油、矿山、电力、通信等领域的市场份额相对较小,港口与航道工程、冶炼工程产值为0。
3.总承包企业发展平稳。362家特、一级企业中,总承包
企业各项主要指标均高于特级、专业承包企业,发展状况相对平稳;特级企业完成产值、营业收入、营业税金的增速高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龙头作用逐步显现,但其应收工程款的增幅达到54.3%,新签合同额下降15.2%,应当引起警惕;专业承包企业房屋竣工面积、营业收入、营业税金的增速出现负增长,需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4.部分专业领域有所突破。从362家企业的产值增速来看,电力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3个专业领域产值增速较快,分别为39.2%、10.5%和10.1%;铁路工程、水利水电、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产值增速出现负增长,分别为-0.7%、-1.3%、-8%和-11.3%。
一级专业承包企业承揽工程范围涉及20个专业类别,其中5个类别产值增速超过40%,分别是电子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9个专业的产值出现下降,其中降幅在40%以上的为桥梁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4个专业,分别为-41.9%、-48.6%、-82.5%和-92.1%。
5.利润增长分化较为明显。362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2亿元,较上年增长17.2%,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利润总额排前四位;利润增长最快的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增长78.8%;其次是铁路工程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增长58.2%和40.5%。
一级专业承包企业10个专业类别的利润总额有所增长,其中机场空管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建筑防水工程3个专业增幅在1倍以上;10个类别的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利润总额出现下降,其中金属门窗工程、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降幅较大,超过100%。
6.国有企业仍占主导地位。按照企业属性来划分,362家特、一级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61家,占企业数的72%,完成产值2568.18亿元,占产值的84%;民营及其他企业101家,占企业数的28%,完成产值483.6亿元,占产值的16%,国有企业独大的局面仍未改变,9家特级企业均为国有建筑企业,没有1家民营企业。
信用体系建设初具规模
以“两体系一平台”建设为重点,初步搭建了“四库”、“九系统”,加大信用信息采集力度,推进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招投标管理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联网,初步实现横向纵向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2014年底顺利通过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接联网试点任务验收。全省入库企业7903家,工程项目7244个,企业良好、不良信用信息1089条,已入库各类职业人员达71.3万人。
(四)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
编制发布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装配式复合墙结构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将建筑产业化试点示范工程纳入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组织召开了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推进会,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8个、76万平方米。陕西建工集团、中天西北建设等8家建筑业企业先后展开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建设,其中陕西建工集团在延安规划建设年产能10万立方米的生产基地,西安建工集团年产15万立方米的PC预制构件生产线已投产。
(五)龙头骨干企业引领境外发展
2015年,我省境外营业额上亿美元的企业分别为:中交二公局、水电三局、华山国际、中铁二十局、水电十五局、中铁一局、西电国际和电建西北院,8家企业合计完成营业额18.68亿美元,占全省境外营业总额84.7%。
(六)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有序推进
在西安、宝鸡39个项目展开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系统安装、制卡机等设备的调试准备工作,5月20日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会,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对各市(区)、县的跟踪督导,截止2015年底,全省统计上报房建、市政在建项目4527个,已核查确认项目1209个,设备绑定313个项目进行实名制考勤。
(七)工程质量治理震慑作用明显
按照“两随机、一公开”要求,狠抓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夯实“五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工程项目21249个(次)、建设单位14358个(次)、施工企业15123个(次),查处建设单位343家、施工企业499家、个人183名,责令停工限期整改的企业303家,取消市场准入、限制招标资格的企业27家,累计罚款1512.1万元,在业界引起一定警示震慑作用。
二、各市(区)建筑业发展情况
(一)区域发展主要特点
2015年,西安市完成建筑业产值2630.41亿元,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55.4%,尽管占全省总产值的比重和增速有所下降,但市场拓展空间相对较大,经营、资本优势明显,占居全省建筑业半壁江山的地位巩固;关中其他地市完成建筑业产值1494.95亿元,占全省总量的31.4%,较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发展势头强劲;陕南地区完成建筑业产值373.44亿元,占全省总量的7.9%,较去年提高0.8个百分点,总体发展保持平稳;陕北地区完成建筑业产值253.81亿元,占全省总量的5.3%,在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占比逐年减少。
(二)各市(区)建筑业主要指标
建筑业产值增速: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建筑业产值增速超过10%,分别为20.8%、20.1%、14.1%和10.5%;西安市建筑业产值突破2600亿元大关,达到2630.41亿元,同比增长1.7%;铜川增速为-10.6%,榆林增速为-26%,下降幅度较大。
增加值占GDP比重: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建筑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分别为17.4%和15.2%,位居全省第一、二位;宝鸡、西安、安康、汉中均高于全省9.8%的平均水平,延安、榆林排全省后2位,分别为3.6%和2.3%。
上缴利税对地方财政贡献:咸阳市建筑业上缴利税占地方财政收入56.2%,对本地财政贡献作用突出;杨凌示范区、商洛市的财政占比为42.5%,铜川、延安、榆林的比重均低于全省14%的平均水平,分别为6.5%、6.4%和4.7%。
拥有企业实力:从各市(区)进入省厅快速月报统计系统的企业分布来看,西安市建筑企业为5735家,占全省企业总数72.6%,其中特级资质企业8家,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189家,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458家,企业整体实力占绝对优势;榆林市建筑企业543家,企业数量、等级比较优势明显;咸阳市建筑企业331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1家,一级资质企业达23家,发展速度较快;铜川市、杨凌示范区的企业整体实力相对较弱。
三、与外省市对比分析
(一)主要指标对比
完成产值:2015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180757.47亿元,同比增长2.3%。江苏、浙江两省建筑业总产值超过2万亿元,处于建筑行业龙头地位。总产值超过7000亿元的为湖北、山东、广东、四川、北京、河南和福建。我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752.61亿元,位列全国第16位、西部第3位。
从各地区建筑业总产值增速情况看,除西藏、云南、海南外,有28个地区建筑业产值增速不同幅度地低于上年度,增速总体放缓。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宁夏、吉林、河北、山西、青海、新疆9个地区出现负增长。我省建筑业产值增速为4.3%,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处于全国第14位。
新签合同额:2015年,浙江、江苏两省建筑业企业新鉴合同额均超过2万亿元,但总量出现负增长。新鉴合同额超过7000亿元的有湖北、北京、广东、四川、山东、河南、上海、福建和湖南等9个地区,15个地区新鉴合同额出现负增长,西藏、四川、贵州、湖北和陕西的新鉴合同额增速较快,分别增长69.1%、18.9%、14.6%、13.5%和12.5%。我省新鉴合同额达5589.84亿元,位列全国第13位。
建筑业外向度:2015年,建筑业外向度排全国前三名的地区为北京、浙江、上海,分别为68%、50.9%和47.8%。10个地区的外向度出现下降,内蒙古、西藏、海南的3个省区的降幅超过80%。外向度超过30%的有江苏、天津、福建、青海、山西、湖北、湖南、江西、陕西9个省市。我省建筑业企业省(境)外完成产值1519.06亿元,外向度达32%,处于全国第12位。
从业人数:2015年,全国建筑业从业人数超过百万的地区共16个,山东、福建、四川、湖北、河南、湖南6省从业人数均超过200万人,18个地区从业人数增加,13个地区从业人数减少。我省建筑业从业人数达127.37万人,处于全国第15位。
劳动生产率:2015年,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排序前三位的地区为北京、天津、湖北,9个地区的劳动生产率有所降低。我省劳动生产率为37.31万元/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8万元/人,位列全国第7位。
(二)差距原因分析
我省建筑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有不少矛盾和问题,与建筑业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
一是龙头骨干企业大而不强,中小企业小而不精,整体竞争实力偏弱,产业经营结构单一,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化水平不高,管理粗放,利润效益低。
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开放全国建筑市场对我省建筑企业竞争冲击较大等因素影响,新建项目减少,企业承揽工程难度增大,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尤为明显;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现象突出,加之贷款融资渠道不畅,各类保证金积压企业相当数量的现金,银行保函执行不力,建筑业企业资金紧缺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观。
三是“营改增”对建筑行业影响力大,涉及面广,而建筑企业应对准备不足,导致部分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切实解决“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仍需企业、协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协同解决。
四是由于高端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参与政府和社会融资的模式不灵活,导致我省建筑企业推行PPP模式拓展市场的能力不足,推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发展缓慢。
上述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的主要“瓶颈”,既有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也与企业自身思维观念、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创新进取、战略定位等不足有关,需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破解。
第三部分
今后建筑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把握新的形势和走势,及时调整发展战略方向
行业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要积极适应供给侧改革要求,了解掌握国家和住建部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推动行业改革的政策,认清“大破大立”中形成的新生态和“深度洗牌”的新趋势,理清改革方向和转型脉络,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是发展方式改变。要针对建筑市场投资领域的新变化、生产方式的新转变、资源环境和生产要素的制约等新情况的出现,以住建部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改变建筑业建造方式为切入点,紧盯BIM技术、绿色建筑、智能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的建造生产经营模式,改变传统的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要以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牵引,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推行政府倡导的BT、BOT、EPC、PPP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二是发展方向改变。要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未来10年内,三成新建建筑将以“装配式”建成”的新机遇,关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和3D打印建筑的新方向,及保障房建设的重点将逐步从注重房子建设向完善配套设施转移的新趋势,中央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确定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及城际轨道交通等新的投资重点,加快发展方向的调整布局,改变重房建轻市政的观念,积极占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三是竞争格局改变。要针对开放全国建筑市场后,集资质、资金、技术优势的大型企业纷纷抢占各地建筑市场,对我省建筑企业竞争冲击较大的实际,认清建筑业由关系竞争时代迈入能力竞争时代的新形势,尽快破解我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较少,产业集中度偏低,“小、精、专、特”优势不明显,核心竞争力不强的被动局面,以全新的竞争意识创造全新的竞争条件,不断提高行业的专业化、科技化发展水平,引导企业不仅要在本地展开竞争,更应该注重与省(境)外的大型高等级资质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角逐,抢占先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税收征管改变。要充分认清建筑行业“营改增”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税种转换为另一个税种,同时带来企业税负与净利润的增减变化、商业模式的调整、组织架构的重设等一系列问题。但当前企业管理层级复杂、粗放式及外延式的发展模式、资质共享与挂靠、人力资源不稳定、混业经营等行业特性与管理难点,“营改增”后将带来业务、资金、发票流转方向“三流不一致”的税务风险,导致企业税务风险上升、利润下降,倒逼行业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管理机制,向管理精细化、规范化转变。
五是监管手段改变。各级住建部门按照李克强总理“形成全国市场监管一张网”的指示要求,加快建筑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和惩处力度,增大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实现“宽进、严管”的监管目标。建筑企业要充分认清政府市场监管只会越来越严的形势,转变思想观念,改变重经营轻管理,特别是不重视施工现场管理的现象,提升企业项目管理水平,用精细化管理产生利润,用信誉赢得市场。
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协会应紧紧围绕住建部筹备召开全国建筑业大会,调研关注的工程总承包、工程款支付和承包履约“双向担保”、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等重点问题,及早研究,提前谋划,做好准备,从容应对。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深化建筑行业“放管服”改革,就是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时推进,从而进一步增强市场内生动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省住建厅将根据国务院和住建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建筑业资质、各类人员教育培训、职业资格鉴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事宜,该下放的一律下放,建立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清单以外的任何部门都不得设置审批事项,不能行使审批权力,切实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项交给市场和社会,努力做到“减量、提质、增效”,使简政放权等改革成为持续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药”。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针对各市(区)、县住建部门监管不到位,实名制管理尚未全面落实,企业违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干扰了市场公平、公正竞争秩序的建立实际,省住建厅已着手统筹推进全省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各行业、各类人员统一纳入一体化信息平台,解决职能部门相互之间在功能上不关联互助、信息不共享互换以及信息与业务流程和应用相互脱节的问题。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信用信息的采集力度,实现横向纵向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绝不能手软;要加快建筑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及时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推进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资质动态考核、评先表彰等各个环节的运用,切实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优化政府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各级住建部门要借鉴省厅“一企一策”和西安市电子化审批的经验,确定本地重点扶持企业名单,落实具体帮扶措施,扎实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更好地方便服务企业;要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政府有关人才培养引进、科技创新、税费减免、贷款融资等扶持政策,认真抓好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加快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破解“营改增”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实力。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省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和各级质监、造价、招标、劳保统筹、培训教育、注册中心等部门要着眼行业发展新形势,加强自身业务的政策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破解制约行业和企业发展的“瓶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要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质量安全、招投标市场、工程造价市场及劳保统筹费的监管,实施执法联动,进行全过程、多环节的齐抓共管,并将制度性巡查与日常程序性管理相结合,形成闭合的管理体系,增强建筑市场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市场秩序的建立。
五是发挥协会作用,有力促进行业自律。住建系统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服务、咨询、沟通、协调”的桥梁纽带作用,紧紧围绕建筑业发展方向和政府有关政策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市场调研,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学习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提出前瞻性的政策建议;要主动为企业搭建银企合作、拓展市场等方面的沟通平台,协助政府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当好企业的“清道夫”和“保护神”,以优质服务帮助企业争取宽松的发展环境和后劲。
三、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实现跨越式新发展
建筑企业特别是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一定要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危中寻机,在改革转型、竞争激烈的市场大潮中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
一是要以先进理念提升自身。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先进理念、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培育壮大一批适应市场经济的产权多元、自主经营、治理规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要积极适应“营改增”改革,主动调整商业模式、重设组织架构、优化税务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进销项不匹配、“三流不一致”、进项税无法抵扣、从高交税的风险。要紧紧把握供给侧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提前谋划,及早布局,把主业做强、专业做精,抢先占领以装配式结构为主的市场空间。要顺应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和清洁发展的大趋势,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实用的建筑,满足人民群众对居住、生活环境改善的新需求。
二是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加强与大专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专用人才和技能人才,形成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使人才创业有保障、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营造吸引人才、发挥人才、稳定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大力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要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建筑产业化以及超高、超大型工程和复杂条件下施工技术研究,研究一批制约建筑施工的关键技术。要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运用,率先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工人职业化的先行示范,积极推行PPP等工程总承包模式,走设计、构配件生产、施工、管理一体化的路子,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四是要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各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要强化质量立身理念,坚持诚信经营,在市场利益诱惑面前坚持原则、持守本心,认真落实工程质量“五方主体”终身责任制,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力争把每一件作品都打造成百年工程、精品工程,以质量赢得品牌,以品牌赢得市场。
五是要积极开拓外埠市场。要依靠规范经营巩固好现有市场,同时加强对国内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研究,注重对有潜力的市场进行前瞻性布局,加大省(境)外市场开拓力度。国有大型骨干企业要通过兼并重组、建立银企联盟等形式,加强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战略合作,整合资源,提高双方各自价值链,抵抗经济下行风险。要加强与上下游民营企业的合作,努力实现资源集成,深化拓展区域市场,增加市场份额。要注重与央企、外省大型优势企业开展合作,抱团取暖,借船出海,联合拓展省(境)外业务。
说明:
1.本报告分析主要依据住建部特、一级企业快速调查统计快报和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范围的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
2.企业情况及外省入陕企业分析主要依据省住建厅快速月报统计数据;
3.建筑企业境外承包工程情况由省商务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