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建设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点击数:【619】 编辑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7-03-29】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工程质量专家队伍建设,做好市级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和各类创佳评优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工程质量咨询、评价和指导等方面的作用,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我会决定建立我市建设行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绿色施工等主要技术负责的工作人员;
2、各相关单位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专业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
3、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类别
(一)施工管理类
1、工程质量类
工程质量类分为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古建筑工程、水利等专业工程。
2、施工安全类
施工安全类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管廊)、钢结构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脚手架工程(包括模板支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起重吊装工程(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业工程。
3、绿色施工类
工程质量类分为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古建筑工程、水利等专业过程管控。
(二)科技创新、质量管理类
科技创新、质量管理类分为科学技术创新成果、项目管理成果、QC成果、优秀论文等创新课题。
(三)信用评价类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专业管理。
三、申报条件
1、职业操守与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2、施工管理类专家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担任过单位或部门技术质量负责人岗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的专家其所在单位应获得过省部级的工程质量奖;绿色施工类专家应有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科技创新、质量管理类专家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质量管理、科技创新工作10年以上,担任过单位或部门科技质量管理负责人岗位,具有国家级QC诊断师证书。
4、信用评价类专家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专业负责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过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岗位。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年龄不超过60周岁(知名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组织申报
申请人填写《安康市建筑业协会建设行业专家库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附上业绩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证等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执业资格的,可不附注册证),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送我会秘书处,同时报电子版资料一份。
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后,确定专家库名单,并在我会网站上公布,专家库每五年更新一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 涛
电 话:3331665
邮 箱:QQ:1103656247
地 址:汉滨区满意建材市场西区3号楼4楼
邮 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