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康市建筑业合同纠纷调解中心的通知
点击数:【674】 编辑者:【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8-04-12】
安康市建筑业协会
关于成立安康市建筑业合同纠纷调解中心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伴随我市经济腾飞和建筑市场的繁荣,与之相关的经济纠纷明显增多,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在民事商事纠纷案件中的比例逐年递增。为了减少矛盾积累导致各种纠纷扩大化、复杂化和尖锐化,决定成立安康市建筑业协会合同纠纷调解中心,对协会会员单位之间、施工企业与相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其财产纠纷,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
一、 组织机构
安康市建筑业协会合同纠纷调解中心下设调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1人,由协会会长张根章担任,副主任4人,由姚恒、景发祥、李平、李波担任,成员由下列调解员组成:
工程类:卢芳林、龚炜
造价类:徐小红、罗延平
财税类:张秋菊、王冬
二、 调解范围
平等主体的自由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项目管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以及与建筑行业其他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均可交本中心调解。
三、 调解原则
调解应当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参照行业惯例,公正公平地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四、 调解协议性质
各方当事人应当诚信合作,自觉遵守调解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经本中心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当事人各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五、 办公地址
安康市建筑业协会合同纠纷调解中心办公地址设在汉滨区香溪大道,满意建材市场西区3号楼4层。
安康市建筑业协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