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用规范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此次培训重点对本规范出台背景、内容组成及重要条文进行解析。
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及各县(市、区)质监站相关领导参加培训活动。